“是挺有缘,他俩小学兼幼儿园同学呢,隔了六七年呢,居然还能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同一所大学来个久别重逢!”
众人别有深意地看着孟与,眼神耐人寻味,调侃中又不乏羡慕。
谢靖宇持有一点其他意见:“也不全是吧,感觉靠的是实力。”
凭本事考的直华好嘛,但凡谁拉垮一点,就没这个可能。
赵启明坐直身子环顾一圈,有些惊讶:“不是,我说,你们没注意到吗,名字啊名字,他俩名字也很有缘啊,孟、荀,与、和。”
“理科生们,你们这文学素养有点拉低平均水平啊。”
孟和荀,和和与。
这其中的道理过于浅显,无需多说就能恍然大悟。
大家都忙着惊叹,没有人注意到孟与对此这须臾的失神。
许多年前荀和就为之窃喜心动的小彩蛋,直至今日有人提起才被孟与发现。
这些零零碎碎的点滴、牵强附会出的缘分成为她说服自己的理由,成为她禁锢自己的绳索,从自欺到挣扎、从无奈到甘愿。
可这些对孟与而言,从来都是与他无关,不被注意,更毋需挂念。
她倾尽全力想要抓紧的,不过是他从来都不以为意的。
作者有话说:
日更都这样……
哎,希望脚踩七彩祥云的大美人,
牵起我的手,说:“别怕,这条路我陪你一起走。”
然后反手给我点个小星星。
第12章 开始在意
◎孟与对荀和这个老同学的同窗之谊认真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