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两人分头向两边跑去,布鲁斯跑了几步,刻意放慢了脚步,低下头拉起毛衣领遮住口鼻,将夹克衫的兜帽拉起来盖在鸭舌帽上,微微缩起腰背,整个人顿时形象大变,看起来只是一个行色匆匆的行人而已。
前方七点钟方向、九点钟方向。
布鲁斯看过去,目光扫过一个个人头,没有任何显示。岔路就在前方,他必须立刻做出选择。
51
就在那一瞬间,他就感受到了那道视线!
他时常有被害妄想般的错觉,尽管他总是在事后被证明是错的,这么多年他却仍然坚持谨小慎微的习惯。此刻也不例外。
这份谨慎帮了他大忙。今天,他是对的。
那个男人拨开人群时引起了些许骚动,这足以说明他的正确。虽然还不知道那个男人是否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但他还是遵循着这么多年养成的本能,快速做出了反应。
他没有回头,随手将怀里的牛皮纸袋放在一条长椅上,低下头加快脚步。
一边走,他一边脱下长风衣,借着人潮掩护随手扔进垃圾箱;摘下眼镜,换成一只非主流黑色口罩;一条鲜艳的橘色发带将所有额发朝天拢起。短短几分钟内,一个看上去知性温和的年轻人就变成了一个嬉皮士。
他低下头,用肩膀挤开几个人,在一片咒骂声中加快脚步,转入一条小巷中。快走三步之后,直接跑了起来!
52
没有时间犹豫,布鲁斯向九点钟方向狂奔而去,一路撞开人群,跑到那个身高中等身材偏瘦的男人身边,操着一口俄亥俄口音大声道:“嘿约翰上次——哦抱歉,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