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学会的,都是平时听到的风言风语,在那个保守的社区,邻居看吴俪梅的眼神儿总分成两派,女人忌讳又不屑、夹杂着一丝不能轻易察觉的嫉妒;男人或逃避或倾慕,总是蕴藏着某种情愫。
顾云苏受不了这样的眼光,好像美丽就是原罪,张扬地释放自我更是一种与恶魔相连的证明,她希望别人别再看她们、审视她们了,她希望自己消失掉就好了。
吴俪梅当时也是气不过,甩了女儿一个巴掌。
“我是你妈妈!”她大吼道。
顾云苏也哭喊起来:“可你从来没问过,我到底想不想做你的女儿!”
从那天起,吴俪梅没再谈过恋爱,至少从顾云苏知道的情况来讲是这样。
两人之间天大的仇,成天凑在一起过日子,也会渐渐消散。顾云苏也再没批评过吴俪梅一句,甚至成年之后,在上大学之前,她还开着玩笑跟她妈妈讲,这下想谈多少场恋爱都没人管了。
吴俪梅知道女儿是在说自己,似笑非笑问:“允许了?”
顾云苏就一愣,想,原来吴俪梅是在为她牺牲。
这个念头在其后若干年的今天依旧困扰着她,甚至已经根深蒂固不可更改。
吴俪梅一直在为她牺牲,尽管她问的铿锵有力,表示她从来没要求过对方的牺牲,可这一不争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她的说辞而有所改变。
从顾云苏出生开始吴俪梅就在为她牺牲,这是母亲自己的选择,后悔与否也没有办法,顾云苏都知道,可她没办法不认为,吴俪梅本来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有她更满意的更想要的人生,但她为了自己,放弃了另一条路,而那些岁月是顾云苏无论如何无法弥补的。
所以她觉得是自己欠她妈妈,具体多少不知道,但总归是欠了人情。
尽管很长一段时间里,顾云苏都认为是吴俪梅的恋爱史给自己造成了不良影响,以至于她一提起男女之事就条件反射想跑,害怕,也恶心。真喜欢一个人,藏在心里就好了,喜欢是一种可以独享的心情,但涉及到恋爱,涉及到需要另一个人参与的活动,那就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