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转弯驶上主路之前,他都从后视镜看得清清楚楚。
沁水皮肤很白,一米七左右,头发被脑后的发夹随意抓起来,那双眼睛纯净的像小鹿斑比。她背着一只布料柔软的双肩包,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汽车的尾灯。
秦昇鬼使神差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那上头残留着一点不论怎么洗都不干净的淡黑色油泥痕迹,指头内侧磨出了茧,非常粗糙。他心不在焉的看了两集电视剧,回卧室睡觉的时候路过卫生间,又去用香皂洗手,才发现这痕迹是真洗不掉。
他认命了,甩干手回去睡觉,在客厅留了盏小灯。
这套房子是他五年前贷款买的,不过金额并不大,月供也还得挺多。当时看中这套房子,他爸妈一人给转了十万块钱,秦昇没收。
他不想为了这点买房钱再去炒亲情这碗冷饭,家里人就跟供奉的佛像似的,平常摆在那儿好看,实际没多大实际用处,就是个精神象征。只不过对秦昇而言,这份象征还多夹杂了点血缘关系罢了。
在修车厂的日子过得还行,生意相当不错,苦点累点的回报是每月一万多块钱的工资,就大环境和二十六七岁的同龄人而言,秦昇算是过得比较滋润的那一类。
起码比沁水过得好。
秦昇想给她发个消息,问问她晚上吃饱了没。结果在聊天框里输入完了又删掉,换个话题又觉得太刻意,半天也没憋出一个字来。
他想起来自己那个谈过最多前任的舍友,对方不止一次说过,不能太殷勤,要欲擒故纵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