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叔。”杰森很乖巧地把自己的包装纸递过去。

“不是我吹哈,罗宾和蝙蝠侠都来我这里买过热狗的咧。”

“是现在的罗宾么?”

“害,那当然不是,是二代罗宾,我们最喜欢的那只小鸟咯。现在的那个孩子,怎么会来我这里吃这些他们看来不入流的东西呢?”

“······大叔,你们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听说他打人特别凶,很暴躁的。”

“年轻人你可别这样说话啊!要不是咱俩有眼缘我可是要揍你的。那个孩子,最是有同情心不过了,每次都太和我们受害者家属感同身受,下手就重了点儿。打那些人渣,打得重我还得给他叫声好呢!你问问,我们这里哪一个孩子不最喜欢他了?”

“······可是他已经死了,他不会回来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大叔挥舞着铲子作势要揍他,却看到杰森面无表情地在那里流泪,一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哭的茫然样,“傻孩子,罗宾他一直都在。”

大叔指了指自己胸前绣着的那只活灵活现的罗宾鸟,很贴心地还原了那个孩子制服区别于其他两人的特征:“喏,他一直都在这里。”

“如果他不想再回来了呢?”

大叔却只是叹了口气,看着他的眼光里有些他仍然不懂的东西:“不回来也好。他吃了这么多苦,小丑可把他害惨啦。离开这儿,过得开心点儿,我们都希望他能过得幸福。那个孩子,背着不属于他的责任苛责了自己那么久。就算其他人不理解他,他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啊。”

“谢谢你,叔。”杰森看了看手表,“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我该走了。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买你的辣热狗的。”

“哈哈,”大叔笑得很爽朗,“小伙子,期待下次见到你时,你可以真正开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