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就买了,一直没有机会送给你。”陈见励接着道。
梁斯阅惊诧:“很早之前?”
有多早?为什么?梁斯阅的本意是想知道这两项。但陈见励只是如复读机一般,很笃定地又说了一遍。
“嗯。很早之前。”
好吧。很早就很早吧。梁斯阅也不去纠结了,只传达自己的心意:“我的男朋友,谢谢你,我很喜欢。”
她叫陈见励“我的男朋友”,明明连去姓叫名这一步都还没经历过,属实是有点越过爬直接跑了。
因不能适应称呼的大跨度,梁斯阅立马就进行了自我检讨:“啊啊啊,受不了,好肉麻。”
不过陈见励听得很爽,嘴角根本压不下去。他鼓励梁斯阅:“多叫叫就习惯了。”
梁斯阅双手捂着脸颊:“好奇怪。”男朋友、女朋友更像是身份,谁会直接这样叫啊?
“那你先尝试只叫我名字?”陈见励提议。
“见励。”梁斯阅顺从,小小声地试探了一下,很快便摇头,向名字的拥有者倾诉感受,“不如陈见励顺口。”
“那要不你叫我宝贝?”陈见励俨然经验从容者,没过两秒又有了新提议。
梁斯阅皱起鼻子,表情抗拒:“……”
“怎么了?又不是没叫过?”
陈见励含笑,妥妥的调戏口吻,坏得很。惹得梁斯阅激动地大叫出声:“我什么时候这么叫过了?”
“学校后门,你要还我送的遮阳帽人情那次。”陈见励游刃有余地帮梁斯阅回忆。
“噢……”那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