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敬岩也一本正经地点头,“是挺严重的,我带你去医院打一针破伤风吧。”

沈夏猛的掀开被子,蹭的一下坐起来,露出胳膊上的伤口,本来想哭诉两声,看着都快结痂的伤口,她手指用力地戳了戳,也没有痛感,却还是装模作样地说:“哎呦,要死了,带我去打狂犬疫苗吧。”

“哈哈,姑姑,你这样侮辱子弹真的好吗,欺负子弹不会说话吗?”

三个人立刻笑成了一团,沈敬岩上前抓着沈夏的胳膊看了两眼,“千万别残废了,我还得养你一辈子,不行不行,我要收两千块钱彩礼把你嫁给山村里的二麻子。”

沈夏一拳轻轻的杵过去,“枉我为了你出生入死,没良心的东西。”

沈敬岩走去沙发上坐着,“等事情结束了,我就要从国际走私界退出了,到时候走私账户上的钱你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沈夏笑道,“哥,你太天真了,知道什么叫身不由己吗?你现在在道上有地位,没人敢拿你怎么样,你一旦退出了,信不信会有很多人来找你寻仇的,恃强凌弱是人的本性。”

罗一默附和着点头,“大朋友,这次我站姑姑这边,姑姑说的对哦,不是你想退出就能退出的,人生只有前进,哪能后退?”

“那,交给你打理?”沈敬岩看着儿子,道,“你可以打着我的名义做任何事情,我随便经营个小公司养活我和你妈咪就可以了。”

沈夏不屑地瞥嘴,“我嫂子才不用你养活。”

沈敬岩无奈地叹口气,“可是我太想过平凡的日子了。”

沈夏道,“你注定是不平凡的人,要么死,要么活出地位。”

罗一默亲热地勾住姑姑的胳膊,“姑姑说的对!而且,我才不要接手你的事情,累死累活冒着风险挣的那点钱还不如我自己挣的多,我的行踪掩藏的多好呀。”

沈夏低头,“小侄子,容我提醒你,你总有一天会长大的。”

“那就长大以后再说吧,起码十年内只要我自己不露出破绽,就不会有人把目光放在我的身上吧,十年内我一定能想到未来五十年能掩藏自己最好的办法。”

三个人在房间内聊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