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越爽朗一笑,眼睛弯成月光,那是如同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笑容,让人像是沐浴在皎洁的月色之下,让人心里流进暖流。
“你还年轻,未来还长,接下来的路还要笑着走。”董越如同电台里传出来的声音,在车里面缓缓回转着,“相信我,结过婚根本不算什么事,爱你的人自然会爱你。”
是吧,爱你的人永远会爱你,不会因为你离过婚而退却,如同身边的董越。
同理,不爱你的人永远都不会爱,不会因为你曾经将他奉为天神而有丝毫感动,如同之前的莫忘。
经董越一点醒,陶笙突然心情开朗了些。她不想再为莫忘这种不爱自己的人,而跟自己置气,她笑了笑,语调也提高了些,“刚刚我们可什么都没有吃,要不要一起去吃个午饭?”
开车的董越先是一喜,随后笑得很是开心,“好,今天是什么?”
“冬天来了,自然是要吃一顿火锅。”
于是,今天冬天的第一顿火锅,陶笙是跟董越一起吃的。抛去董越对陶笙的喜欢这一想法,陶笙跟董越还是相处的很开心的。
以至于陶笙在回家之后,躺在床上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时,不禁在思考。
如果最开始二三年前,她第一眼没有看到莫忘,没有被他那惊为天人的脸而着迷。
或许现在她是不是会对董越有些感觉?
她就这样在麻痹着自己,大概是因为她实在是为喜欢莫忘,那般的男人而深感不值。
到底为什么要喜欢他那样的斯文败类,总是以折磨她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