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斯同往后一靠,手摆弄起汤匙:“不是不在乎钱?”
“酒店不是我的,我给人打工。”李秋屿笑了笑,“你这么有钱,买下来就是了,想住多久住多久。”
赵斯同道:“这可说不准,哪天我就把万豪收购了,你要失业了,师哥。”
李秋屿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慢条斯理吃饭。
赵斯同压低声音,凑近了说:“我有预感,房地产不但不衰,反而会爆,你等着看吧,这是多好的机会,真不愿意?你看这样呢?赢了咱俩分,输了算我的,你还记得杨伟民吗?他当年多不起眼,现在身家过千万,他那样的蠢猪都能混成那样,你却只开个破桑塔纳。”
李秋屿抬头,赵斯同的眼睛直射|精光,每一次闪动,都在叫嚣着快去捞钱,谁不捞钱谁傻。这样的眼睛,如火焰般刺眼、疯狂,他有着最狂热的激情,生命仿佛随时随地能进入到一种狂喜的状态,李秋屿莞尔:
“你不如去做慈善。”
赵斯同狡猾笑道:“这么巧,我正想去做,比如资助一个穷学生,改变她的命运,想想就刺激,我让她走什么轨道,她就走什么轨道,当然了,我要选一个漂亮的聪明的,我讨厌蠢货。”他皱起眉头,“我最受不了蠢货,更看不惯蠢货出人头地,简直有悖天理。”
李秋屿盯他两秒,抽过纸巾,按了按嘴角,赵斯同似乎就在等这两秒,几乎是一霎间的事,被他捉到,他简直是猎豹一样的速度。
“你呢,这种事有兴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