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有道理,可也不能什麽道理都听,他们这些人大部分家里都有闺女,谁受得了死後闺女被嫁给老光棍?
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别去强求别人,人家小姑娘造了多大的孽啊要摊上这种事情?
不管怎麽说,这门婚事就是不合理,老光棍要是有意见就去找阿云她叔,阿云家里母亲刚刚去世,她叔家里可没事,要嫁就去嫁自个儿闺女,他自家闺女身上没戴孝。
第一轮唇枪舌战之後,皇帝的专属秘书班子认定阿云和韦大不是夫妻,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可是後面谋杀已伤能不能减轻到流放又开始各有各的说法,这一轮吵的比前
面更厉害。
真宗年间曾有犯人临刑喊冤,刑部觉得这是地方衙役逼供,造成冤案的可能性太大,所以上奏真宗皇帝收回了地方衙役的审讯权。
按照许遵的说法,阿云在被县衙捕快抓获後就招供还没到审讯那一步,那时候就招供算是自首,她都自首了凭什麽不能减轻两等处罚?
这一点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都不同意,单拿阿云的案子来说,官家法外开恩免她死刑他们可以接受,毕竟小姑娘的确可怜,但是许遵想从律法层面来这麽判绝对不行。
阿云想杀人是不堪忍受这门婚事,不是所有杀人犯都是阿云。
要是所有杀人犯杀了人之後去自首都能免除死刑,那还要死刑干什麽?大宋的律法还有没有威慑力了?
不行,绝对不行。
结果送回登州,许遵许大人非常不满意。
他是大理寺出来的官员,这麽多年浸淫律法条例,还有地方为官的经验,对律法有他自己的理解。
自首减刑可能会让某些蓄意杀人的犯人逃脱,但是律法条例这麽设置不是没有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