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通判是新科状元,还是被满朝文武都看好的小辈,皇帝能让包拯和他同行就说明也很看好这个状元郎。

狗屁的贪官预备役,这蠢货连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的深浅都试探不出来,还好意思在这里大言不惭,真是好日子过久了连最基本的警惕都忘的一干二净。

也罢,明天晚上的接风宴上他亲自会会那状元郎。

“庄主放心,不管那苏景殊是何方神圣,只要到了登州那就包在我身上。”程元依旧不怎麽上心,“庄主,就算那小子有包拯庇佑又能如何?包拯还能在登州待三年?”

新官初入官场年轻气盛还没有经验,这就是那小子最大的缺点,他怎麽说也当了二三十年的官,不至于连个毛头小子都拿捏不住。

“希望如此,不然你这登州知州怕是白当了。”李坤扯扯嘴角,“行了,你回去吧。”

程元乐呵呵拱手,“下官告退。”

李坤看着他走远,然後喃喃自语,“先让这蠢货去试试深浅,实在不行还是杀了吧。”

程元看人的眼光怎麽样他不做评价,但是他觉得包黑子看人更准。

白五爷托着脸听底下俩人说话,不明白程元为什麽对这商户出身的李坤如此恭敬。

程元是登州知州,还有个太师舅舅,按理说应该是地方官绅巴结他,怎麽到他这儿却反过来了?

不明白,再看看。

他们今天刚到登州,对登州地界儿的情况不太了解,现在看来,这儿的水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