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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满长京 李暮夕 1151 字 12个月前

不需要跟人解释,也不需要顾忌别人的想法。

比如逛了会儿后,他将她带入某奢侈品店,要她挑,自己去了一旁打电话。

方霓一直站在旁边等着他,看他低头跟那边说了什么。

许是公事,他表情肃穆,说话也很干净利落。

十几分钟后,他挂了电话折返回来,却看到她没有动。

“不喜欢?”他面不改色。

方霓却弱弱地问:“为什么要送我衣服?”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气了。

小姑娘眼神纯稚而怔松,似乎是真的不明白,又或者,只是想要得到某种猜想的肯定。

他果然笑了一下,表情依旧得体而从容,似乎并不为这个问题而感到窘迫。

“因为我喜欢看到你穿。”

因为我喜欢。

方霓从来没有听到人这样回答问题。

这样的我行我素,未免过于冒犯,偏偏他眸色温和淡泊,让人无可指摘,甚至给人一种理应如此的荒诞感。

迟钝的她甚至一时想不到什么话来反驳,眉梢欲扬不扬,有种说不出的尴尬。

说来也滑稽,始作俑者不觉得尴尬,尴尬的反成了她。

没有大众想象中她把衣服甩他身上的清高,她不敢,而且他还帮了她。

后来她平心静气诚恳地跟他说:“我不能要。”

一副讲道理的口吻。

谈稷微微点着头,摊开手,问她为什么。

这种时候的回答是无解的,怎么回答都像是陷入了自证陷阱。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所以她微微仰起头,俏生生地敷衍说:“家里这么教的,不收不熟悉之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