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洲:“一些写书的灵感,我很喜欢北国的寒冷与萧条,雪花不像雨滴,它在空中会缓缓下落,仿佛可以减慢时间,寒冷让人皮肤战栗,和邂逅爱情的感觉很像,这让我……(此处省略500字)”

陆慕风:“……”

这是天书。

不过他留意到林远洲在描述书中女主时,说她集聪明、冷静、娇俏、古灵精怪为一体。

他挠挠头问:“这……不就是迟迟吗?”

林远洲笑了笑:“嗯,我的新书确实还是以她为灵感,这本书我不准备公开发表,只想作为纪念送给她。”

陆慕风:“写一本书要很久吧?”

林远洲:“不一定,如果有灵感,一天写一万字轻轻松松,有时候一个月就可以写完一本。”

陆慕风:“你会把我们几个人写进去吗?”

林远洲有些迟疑:“应该……不会,你们都很有人格魅力,要是以你们为原型的角色出现在我的书里,我怕我写着写着就让你们和女主在一起了,而我成了背景板。”

说到这里,林远洲自嘲的笑了笑,“就像现在一样。”

陆慕风感觉林远洲情绪有些低落,但不知道怎么安慰。

好在林远洲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很快就调整好了表情,对陆慕风道:“你最近有没有看官方举行的投票?你现在人气飙升,稳居第三,偶尔还能冲一下第二。”

“什么?!”

陆慕风立刻放下刀叉,拿起手机去找林远洲说的投票。

“天啊。”他惊喜地笑起来,“我和江哥就差了不到一千票……早知道会这样,我从一开始就应该跟着宋哥混。这叫什么?一人得道鸡犬飞升哈哈哈哈哈。”

林远洲:“……”

他看着陆慕风的笑脸,忍不住问:“你不会吃醋么?不会有占有欲么?你们现在三个人住在一个房子里,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