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简垂眸看过去。
是一双拖鞋,原本闫诺公寓里,他的拖鞋,品牌方送的,他和她说了好久,好不容易在她公寓里,有一双专属于他的拖鞋。
上次找不到后,闫诺告诉他,她打扫的时候不小心扔了,崇简信了。
而那个时候,2602刚刚搬来没多久,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闫诺已经替承潮隐瞒了。
醋意在胸腔爆炸,崇简将手放进裤子口袋,掐着指尖,克制呼之欲出的脾气。
“生气吗?你努力了七年,不,仔细算算,是八年多,闫诺对你没有半分心动。”承潮勾起嘴角,持续扎在崇简最疼的地方下刀子。
“而我,消失了七年,一出现,便将崇大经纪好不容易争取出来的一片小天地,连根拔起。”
每个字,都像刀刃划在心脏上,崇简深吸一口气,淡淡笑着,默不作声。
等压制好情绪,他冷笑看向承潮,“所以呢?那又怎么样?这七年陪在她身边的都是我。”
承潮挑了挑眉,无缝隙接话,“你不是陪在她身边,你只是活在她身边而已,以一个不太称职的大经纪身份,如果是陪,为什么我一出现,所有人都觉得,我比你,更配得上她?”
想起那次通话里,苗苗感叹承潮和闫诺的般配,崇简闭上眼,克制胸口的怒火,鼻腔出气。
他掀起眼皮,顶了顶腮,语气狠戾说:“我可以永远得不到她,而你,承潮,将永远消失在她的生活里。”
“我不在乎,反正我都消失了那么久,习惯了,倒是崇大经纪该想一想了,我这第二份礼物是什么?什么时候给你?会有什么后果?”
崇简拧眉。
对于承潮,他确实敬畏三分,当初自己还没签下闫诺,承潮在中间产生的阻力,除了跟闫诺的爱情之外,还有他挖掘资源的本事。
那个时候,一个没签公司的毛头小子,居然能找到大公司创始人,如果不是他认识对方,及时拦住了,现在的承潮闫诺,或许能杀出一个经纪公司来。
所以,崇简走这一步的时候,做好了承潮会对付他的准备,但他没想到,承潮会这么快有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