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话到这儿就差不多了,剩下的该崇简去推进合同。

喝得有点多,胃里翻江倒海,闫诺一进房间,便跌跌撞撞冲往洗手间吐了一番。

等眩晕的劲儿过了,闫诺抬头,镜子外框是古典式金色浮雕,镜子里的脸浓妆艳抹,白得吓人,要是配根烟,美艳堕落感呼之欲出。

闫诺用手指插/入发缝随意松了松,定型得体的卷发生出几分毛燥,让那张美得有距离的脸,看上去贴近生活了许多。

闫诺打开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盖过寂静,冷水漱口,她清醒不少。

她甩甩手,转身,脚后跟传来一阵疼痛,像是昏昏欲睡时候突然被针扎了一下,闫诺倒吸一口凉气。

今天她穿的是一双细高跟,鞋子很硬,原本贴了创可贴,可能是喝酒的时候没了粘性,掉了。

她低眼,抬起鱼尾裙摆,脚后跟已经磨出血,一大片,估计是酒精上头,疼了也没注意。

闫诺叹气,沉下肩膀,一瘸一拐往沙发处走,将鞋子踢掉。

解放的舒适感传来,闫诺仰头看向天花板,眼神里的吊灯在打转。

这是沪城最昂贵酒店的顶层,宽敞空旷,旁边一整面的落地窗,其实闫诺转头就能看见整个沪城的夜景,漂亮,奢侈。

但她来了不知道多少回,这样的景色,不如乡下猪圈里的小猪仔吸引她。

门外传来脚步声,以为是苗苗回来了。

苗苗跟孙思去逛街了,闫诺觉得她们跟着她跑了好多城市,挺辛苦,刚好换季时期,闫诺让她们去买两套合身的衣服,从她卡里划钱。

闫诺起身,打算问问苗苗醒酒药在哪里。

一想到可能会碰见别人,她又折回来,穿上鞋子,整理一番头发,醉酒的脚步轻飘,但外表还是恢复了惊艳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