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这么讲,却不是说只要购买了外洋船炮,就能在军事上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想表达另一种意思:“凡恃己之所有、夸人所无者,世之常情也;忽于所习见、震于所罕见者,亦世之常情也。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所独有,在中华则震于所罕见。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
也就是说,对这些洋人“夸其所独有”的“奇技淫巧”,咱们不妨聊备一格,作为摆设,及至日久天长,积少成多,君臣国人“见惯而不惊”,洋人也就“渐失其所恃”了。
此时所谓“中体西用”的说法风行,颇为后来全盘西化者诟病,曾国藩此时的态度则顽固到“用”一下也不情愿,买来看看就够了。
这种表面同意、骨子里不以为然的态度,朝廷诸公自然看得出来,加之湘军旋即克复安庆军情稍缓,于是对购买船炮之事“迟之又久,未敢率行骤办”。直到传来太平军欲购美国军舰的谍报,迫于军备竞争的压力,总署才与洋人重开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筹拨沪粤各地关税,作为购船款,合同签订即预付一半,交验后付清余款。英舰驶至中国,由中国总兵官“总统”,兵弁从湖南、山东、满洲招聘,酌情聘用一些外国(不限于英国)人作为舵手、炮手。合同从同治元年正月开始生效。
同治二年四月,自称“大清国唯一海军大臣”的李泰国(horationelsony)抵达北京,为交接军舰作准备。由于对建设清国海军抱有过分的热情,他全盘否定了原合同除付款方式外的所有条款。
同时他还任命阿思本(sherrardos,borne)为舰队“总统”,随船带来六百多名外国官兵,清一色“海龟”根本没有放朝廷所言土鳖上船的意思。
这事哪成?
总理衙门“不胜诧异”,迅即“严词驳斥”,“相持几至一月”。
最后李泰国做了让步,同意设立“汉总统”,将阿思本降格为“帮总统”,二人“均听所在用兵地方督抚节制调遣”,共赴国难协剿金陵。原订条款
与此相悖者,做尽行废除处理。
不过,总署在谈判上取得了“巨大胜利”,具体操作尚需曾氏兄弟、李鸿章诸人负责,故总理衙门咨发各处,妥议妥筹。暗地里商量如何排除洋人争功。
曾国藩机敏,发现新合同明确了李泰国舰队“协剿金陵”的任务。若然将来岂非要与湘军同分克复南京之功?
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同意!
可是,仅自不愿分功立言,格调未免太低,让人笑话。看看国藩如何寸土必争却又不失风度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