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金羊毛 法贝热 2256 字 2024-10-10

尤人剑一听似乎是放松下来一些,可也只是一些,他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说:

“莫哥,以后要是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我,我能力一般但肯干活。”

莫知义自是明白他这是投诚,只是如今联盟与他们的关系比起友更像是潜在的敌人,于是他只是说了知道了便结束了通话。

他这儿的光屏刚暗下去却又亮了起来。

只是这回并不是属于科技的亮光,而是人的闪耀。

那位石如磨先生也应该精心收拾过,他穿着嫩粉色的绒衫,外面套着件草绿色的宽大西装外套,腿上是粗花呢的裤子,脚上穿着双切尔西靴。

明明他身上的每一个颜色和面料都是挑剔的,但是在他身上却拥有了相反的魔力。

容易显暗的嫩粉色,衬得他一张脸白皙如玉,容易轻浮奇怪的草绿撞色显得他活力满满,一个不小心就会把腿在视觉上拉长两倍的粗花呢居然衬得他双腿更加修长,似乎在里面都能晃荡两下。

莫知义久违地想要吸口香烟,来平复心脏在瞬间的跳动。

“嗨!久等了。”

莫知义把车停到一旁,走了过去。

林不琢的个子很高,就算是摆在Alpha里也是中上水平,因此他鲜少需要抬眼才能观察到对方眼眸中的情绪。

“Hi,是我早到了。没有办法,当初上大学时我们教授管提早五分钟叫迟到。”

他脸上的笑容很美也很刻意。

而Alpha在听到他这句话时立马接到:

“对不起,我迟到了。下次我会准时来的。”

林不琢咬唇,感觉自己哆嗦了两下:[这人是不是也太会学以致用了些?而且这种恰到好处的搔痒是不是就是大师说得情场老手?]

“没事,入乡随俗,回了国当然是按国内的规矩走。”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我订的是中午十一点四十的位置,现在过去正好,咱们走吧。”

莫知义点头,与他并排而行。

在转眼间他突然明白了这人为什么上午会问他穿什么颜色的外套。

草绿和酒红在华国这儿是不相配的颜色,可是在西方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一对儿。

他俩没穿一样的情侣装,只是颜色的搭调就能自动隔绝于其他人群,实在是好聪明。

“如磨先生,你有学过服装设计吗?”

林不琢正紧急翻阅大脑库存,想要营造一个话题时,对方已经递过来了。

只是这个话题...

“没有,但是我从小就喜欢色彩搭配,也爱瞎看杂志,做各种尝试。”

莫知义一直看着他,自然是没错过他不自觉地摸了下鼻子的动作。

心理学上管这样的动作叫匹诺曹效应,说是人在说谎时往往都会如此掩饰。

“难怪了,你今天的外套颜色特别好看,让海市的十一月看起来还是生机勃勃的。”

莫知义自己不觉得,林不琢却在心里闷闷乐了好几声。

这话说得,完全就是英式Small Talk加华式小学生作文好词好句的融合,谁家好人说话这么文邹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