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厄斯没有动。

提姆手中豁口的刀,距离他的眼球不足2毫米,属于两人的鲜血黏糊垂在睫毛上,一切都变成红色。

“提么。值得吗?”

柏厄斯低下头,看向自己的刀。

刀身完全没入提姆的身体,他松开手,也松开这位军雌站立最后的依靠,目睹对方摇摇晃晃,整个人装在安全屋大门上,双手努力撑住门框,竭力阻止自己下滑的狼狈样子。

“为了这些失败者的血脉,和我作对。”柏厄斯道:“提姆叔叔,这值得吗?”

(六十二)

为了争取最佳新生的荣誉,柏厄斯把所有能考的项目都考了。

他知道自己没有出色的履历,也知道自己比寻常考生拥有更扎眼的特色。

他尽力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一路杀到了最后的面试关。

“你为什么想要成为军雌。”

“我想要变强。”

考官平淡看着他,没有被这种话术打动。他们也没有追问的性质,全然等待柏厄斯继续发挥。

“我想要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这话当然有一定编造的程度,却是柏厄斯认为最不容易出错,也最能引导出后续远征军故事的话。只要考官们稍稍冒出一些兴趣,或者多一些猜测,询问他关于寄生体和远征军的事情,这次最佳新生的荣誉必然是他柏厄斯。

“你在撒谎。”坐在最中央的军雌开口道:“孩子,军雌的第一要义是忠实。你看上去更适合做一个政客。”

柏厄斯落选了。

那一届的最佳新生,上比不足,下比有余,入学后被柏厄斯在各方面碾压千百回,也无法解柏厄斯心头之恨。

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失败,也无法理解良好品质对军雌有什么意义。

直到,他发现提姆曾经是“最佳新生”“最佳毕业生”。那位开口讥讽自己“适合做政客”的军雌,珍重夸赞提姆是一个“正派的荣誉的军雌”。

“提么叔叔,为什么想成为军雌。”

“没有为什么。”

这算是什么回答。

“没有为什么,是为什么?”

提姆不解其意,他看向柏厄斯,“军雌只是一个职业。我最初并没有成为军雌的冲动。”

“真的吗?”

“真的。”

“如果不做军雌,叔叔会去做什么?”

提姆毫不迟疑,“会开一间娃娃屋。”

屋子里装饰有玩具鸭鸭的配套小衣服、小鞋子,边上有专门的娃娃小床、被子、吃饭用具等等。他会坐在店里,认真打版、剪裁,研究给鸭鸭衣服上绣荷叶边好看,还是绣镂空飘带好看。

柏厄斯无法想象这一幕。

他的睫毛被血糊成一团,人人称赞的闪蝶种双瞳在混乱中,银光闪烁。他发狂般要大喊大叫,要指着提姆现在狼狈的样子痛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