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老大小心!”

卡伦斯被身后一股力道狠狠推了出去,转过身,看到一个眼熟的人代替自己站在原地,胸膛被后面狰狞的口器贯穿。

他记得这个人的脸,是跟在自己后面的一个帮派的小弟,好像叫马库斯……

“快跑!卡伦斯老大快跑!”马库斯喊道,“黑扑克已经完了,首领死了,这个城市已经没救了,快离开这里!”

他在说什么?

卡伦斯眼睁睁看着马库斯被身后的怪物扑倒在地上啃食,头脑一片空白,他认识这种怪物,在宴会上见到过,好像叫食尸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卡伦斯下意识跑了起来,朝着城市出口的方向,一路上他看到无数行人在被怪物追杀,他看到建筑物上燃烧起熊熊的烈焰,房屋倒塌,好似世界末日。

他想起来,他见过这副情景。

这不是之前阿卡姆市的灾难吗?他为什么又回到这里了?

光靠跑的是无法快速离开这里的,卡伦斯在路边找了一辆没有人的小车,车的后座洒满了鲜血,不用猜也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卡伦斯记得他现在明明是要克服这个考验,但不知为何头脑一片空白,心中一个念头,逃离这里,活下去。

小车发动,卡伦斯在路上横冲直撞,不为任何人停留,直接冲出了阿卡姆市。

就在他开车离开这里的一分钟后,阿卡姆市四周逐渐升起了迷雾。

等卡伦斯开出了一段距离,下意识把车停在一个小山坡上,下车看向阿卡姆市的方向。

阿卡姆市,消失了。

“怎么可能……”卡伦斯张着嘴看着本应该是一个城市坐落的地方,现在已经是一片虚无的空地。

没有人记得这个城市,除了逃离这里的幽灵。

他的过去、他的现在、他的未来。

全部被埋葬在了那个城市,从此卡伦斯终日在黑暗中游荡,浑浑噩噩,行尸走肉,直到重新找到了活着的理由。

那就是复仇。

不、不对!

阿卡姆市没有被毁灭!

某日,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巷口垃圾桶旁边醒来的卡伦斯突然死死地捂住了脑袋,用头撞击旁边的墙壁,试图让自己清醒。

这只是考验!这是假的!这是假的!

因为真正的阿卡姆市分明有……

有神拯救了阿卡姆。

是的,卡伦斯记得很清楚,他拼命回想着那个场景,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

被光辉覆盖的人影出现,祂关闭了那个门扉,祂把怪物隔绝到门后,使得两个世界重新分割开。

祂是……拯救了阿卡姆,拯救了自己的神明。

咔嚓——

眼前的场景像是碎裂的镜子,分割成好几块,卡伦斯喘息着回过神,他已经从梦之隙里回到神国,迎着兰恩和奥格尔的视线,他下意识伸出手,手心向上,一种血色液体构成的狼的图案出现,然后向四周弹射出去,不知去向。

卡伦斯却能隐隐追踪到那狼图案的位置,刹那间他已经明了自己的起源能力。

【血猎】,效果为凡是伤害过卡伦斯的人,身上将出现一个看不见的标记,与此同时卡伦斯可以实时追踪敌人的位置,初始血狼标记为三个,只有解决掉仇人才能出现新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