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的,他不仅学会了人话,还学会了一种叫做思念的东西,这东西很难熬。

妖怪一旦有了欲望,便会生出更多的欲望,他渐渐不满足于好久才能看那公子一眼,不满足于只能在阴暗的角落装成一只丧家犬。

更不满于自己只能等待,等待,长久没有尽头的等待。

欲望,催生发芽,让他于某一日,变作了一位风流倜傥的英俊男人。

瞧了这么久的人世,他知道“人”喜欢什么样子。

有两只脚的,脚掌朝前的,白净的人。

所以,某日那公子又来喂食的时候,他站在桥上,施法捡起了公子掉落的玉佩。

春日阳光正好,垂柳轻摇,他第一次开口说话。

“公子,可是落了玉佩。”

公子仰头看他,他的皮相太好看了,桥上的人都看他,公子也愣了好一会儿,才应道。

“正,正是,小生多谢兄台。”

最后,公子请他吃饭喝酒以作答谢。

不是在桥下的狗洞口,而是在明亮的人间酒馆。

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人渐渐情意相通,公子与他私自结成了夫妻。

只是人间颇为复杂,他总是担心自己露馅,便带着公子,在半山之处建了个木屋。

公子不嫌山中烦闷,说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在哪都是好的。

可他还是怕公子无聊,便偷偷下山到处搜集各式书籍,他知道公子喜欢读书。

渐渐的积攒起来,屋里装不下,他便又建了一个屋子,单独给公子放书。

公子很喜欢,于是总在书屋里读书,他便枕在公子的膝上,听着“沙沙”的细碎翻书声,公子摸着他散乱的头发,就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一枚红珠簪,笑着给他盘了头发。

长久的相处中,公子给他读书,还教他识字作诗。

岁月静好。

他期盼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但天不遂愿,他有了人心,他的天劫到了。

寒夜中,他仓惶出逃,远离小屋,逃进山中。

天上的雷“轰隆隆”的炸开,劈倒了半边山,他被劈得浑身是伤,拼死维护的人皮早就溃散,他现出原形。

人面长臂、黑身有毛而反踵。

只剩下一张残损的英俊的人脸,依稀能辨别出他的身份。

太饿了,灵气早就耗尽,他太饿了,于是饥不择食,无论什么,只要有血肉,便抓来吃。

直到他混沌的神志,听到一声恐惧的喊叫。

他满嘴獠牙,嚼着模糊的心肝,手拿着新鲜的血躯。

电光一闪,回头之际,他看见了极度惊恐的公子,公子提着灯,像是冒着雷雨出来寻他的。

可此刻,公子就像是那些山下驱赶他的人一样惊慌害怕。

不,比之更甚,公子青白着脸,转身吐了,而后疯狂往山下跑。

雷劫过后,他在半山的小屋中,等了又等,就像在桥下的石洞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