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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件裙子有很大的弊端,她穿着裙子不好骑在莱恩身上,但她不会做裤子,也不是,可以把裤腿那里剪出两个洞,给腰部那里用剩余的松紧带穿起来。

于是,她趁着还没有到雨季,又给自己做了一条简陋的裤子穿。

穿好新衣服,乔瑾念便到莱恩面前去显摆一番,结果,莱恩明明看见了她穿着不一样的衣服,却连个眼神都没变过,只以为她就是过来贴贴的,只伸出长长的舌头,给她洗了个口水脸。

哎,乔瑾念忽然有一种,她其实穿不穿衣服,对于动物来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吧?

也不对,她低头看去,这些麻绳的颜色和四周枯草融为一体,这是多么完美的隐身颜色啊!

难怪莱恩没什么反应,这和狮子皮毛的颜色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但莫名的,乔瑾念就有一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就好像,在这里,她是唯一的一个人类,好不容易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件能穿的草裙,但没有动物在乎,大家都不懂,动物又不需要穿衣服,这种感觉,让她有些失落。

这两天,她又泡了很多麻,准备雨季来临前多搓一些麻绳,万一衣服坏了,还能再多备一件,让她果奔,和让她吃生肉一样,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线。

每天里,她不是搓一会儿麻绳,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猎。

她给这只胡狼取了一个名字叫披风,因为他背上好像长着一块黑色的披风,有些帅气。

披风好像真的把她当成大哥了,因为她长得比他高,还比他有办法抓住疣猪。

时间久了,她发现披风还有另外一个绝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来挖洞,嘴巴张得大大的,把土挖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