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主人是个热爱摄影的退休老教授,他随手纪录店内情景,拍到几次时雨的身影,征得同意后挂在二楼的墙上。
几乎每个进店的人都会对店主说:“大爷,这是你闺女啊?长得真漂亮。”
时雨出国前,老教授送了她一本精装的《新月集》,其中夹着亲手制成的书签。
书签摘写一句:“你的生命正值青春,你的道路迢迢无尽;你一口气饮下我们给你的爱,然后便扭头转身,离开我们。”
诗句停留在叙述,时雨知道,这也是老教授对她的祝福。
用书签留言是这家书店的惯常做法。因为周围有好几所重点高中和顶尖高校,往来的读书人很多。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交流方式,总之,读者们会在喜欢的书里夹一张手写书签,宛如在茫茫书海里扔了一只漂流瓶,等候有缘人看见。
有一段时间,时雨只看固定的几本诗集。从某一天起,书里夹的书签变多了,每一张都是简笔画,图案还能连成简单的意思。
比如,一颗心加一颗雨滴,大概是说他喜欢时雨。
对方知道自己名字,时雨没感到奇怪,毕竟她在附中真就是很有名。
时雨怀疑这人不识字,不然怎么只会画画。
于是她也回复简笔画,一个微笑或一颗爱心。对方回一双眼睛加一滴雨,再加一根钢笔和一个大笑的表情,大约是说见到她回复的留言很开心。
过了段时间,对方留的书签还在,时雨留的都不见了。
她很疑惑,但也没刨根问底。
如今时过境迁,陈启带她回到这里,虽然什么都没说,她却隐约猜到即将发生的事。
只画画不写字,也许是因为字迹很容易被熟人认出来。熟人,比如陈启之于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