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室已经被人提前收拾过了,特意搭上了木板,留了一大片空余的地方让两人写字,请帖就摊在桌子上,周颂宜一进屋就看见了那金边红本的请帖。
内容是毛笔正楷,那手写的部分自然也需要用毛笔,两人都有学过书法,只是需要先提前练练手,省得手抖毁掉一份崭新的帖子。
三丈三的宣纸被提前裁成了小份,桌子上笔墨纸砚也都备好,谢行绎先掏出来一张未题过字的请柬放在一边备用,随后他脱掉外套搭在小凳上,又将腕表摘掉放在角落,最后挽起袖子开始润笔蘸墨。
周颂宜霸占着那张凳子,就这样撑着头看他做准备工作。
注意到她炙热的眼神,谢行绎以为她想大展身手,顺势将毛笔递了过去。周颂宜眨眨眼,也没推辞,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明明一脸得意,但嘴上还在谦虚:“也就会点皮毛吧。”
说着不太行,却早已迫不及待地接过谢行绎递来的毛笔,她小学跟着周祁闻一块在某位书法大师家练过几年,无论怎样,架势一定是足足的,至少能唬一唬别人。
拎着毛笔托着腮,一时间不知道该写什么。
脑海中灵光一闪,几秒过后,她写下了“谢行绎”这三个字。落笔有力,但又不失柔和,字体圆劲秀逸,和她写出来的钢笔字是迥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满意地欣赏一番,她将笔还了回去,骄傲地看了谢行绎一眼:“还不错吧,你也写几个我看看。”
忽然变成了书法大赛,谢行绎哭笑不得,但还是顺从地接过来,开启了这场莫名其妙且无声的比拼。
他停顿片刻,也写了周颂宜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