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二十六岁,因为当时白荔算了算,她读完大学的时候在二十二岁,她还需要四年来冲刺事业,四年过去,事业迎来一个稳定的平台阶段,到时候她就该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
至于人生大事的第二参与者,她只会考虑沈今延。
“白荔,你知不知道,狗身上有种病叫耳血肿?”沈今延的嗓音打断她的思绪。
话题跳得太快。
白荔的脑子吃力地跟着转,怎么就扯到狗身上去了?
耳血肿又是什么玩意?
沈今延告诉她,耳血肿多发于大型犬,常见于金毛、拉布拉多等,狗因甩耳朵频繁造成耳部的毛细血管破裂,耳朵里蓄血,液体会积得像囊袋增大耳朵,就算拿针抽液也没效果,如果不进行手术,不管抽液多少次,耳朵里都会重新蓄血,灌脓。
“这么多年,我的伤口一直在蓄血。”沈今延嗓音冷得如风,他的语速越来越慢,“不管我进行多少次的抽吸,它都会重新蓄满脓血,还增生出一些粘连难处理的肌肉组织。”
“……”
这个比方打得很恰当,白荔完全能理解,一下子就好像回到从前他给她补习讲题的时光。
而她就是落在他身上的,一场无法根治的耳血肿。
今天结婚,就是他要接受的手术。
要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对她进行报复,似乎才能让他的伤口不再蓄血增生,得以痊愈。
白荔的思绪混乱,久久没有说话。
“桐桐只要体检达标,明天我就能给她做手术。”沈今延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我不介意你骂我卑鄙,你甚至可以骂我无耻,但我不后悔做出这个近乎是威胁你的决定。”
想跑。
这辈子都没门。
白荔迟疑地问:“手术的成功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