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后她在贝克汉姆的恳求下留住了他,却因此罹患产后抑郁。
莱恩三岁之前,都活在母亲对自己的厌恶与仇恨中。
当初他并没有选择和父母远赴美国,原因除了不喜欢记者之外,还有一点就是,他和他的母亲维多利亚并不亲昵——
甚至说,有些生疏与客气。
万人迷不能去谴责妻子,更不能去苛求儿子,最终还是只能维持住二人表面的客套。
只是这种做法说到底逃避意味太浓。
时至今日,小贝夫妇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职。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青少年时期缺少父母的关爱让长子的神经纤细敏感。
而这,也是莱恩有胃炎的原因。
贝克汉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载着莱恩去往那栋熟悉的尖顶红房子。
——也是弗格森爵士的家。
这会儿,凯茜夫人在厨房忙碌着,并且自然二人地指使她丈夫打下手。
“那孩子有说自己爱吃什么吗?”
“no,”弗格森摇头,“他说‘客随主便’,不用太过麻烦。”
凯茜夫人停下手头的动作,不赞同地摇摇头:“他才十四岁,太懂事不是一件好事。”
“哈——!”
弗格森却发出一声讥笑:“难道要像他那不懂事的父亲一样才好吗?”
“一个曼联的7号,”苏格兰老人讽刺道,“竟然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切尔西青训?”
“要我说,他真该去医院看看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