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周日, 林晚休息的时候,祁南骁就会拉着她睡懒觉,睡到日上三竿才会放她起来,两人一起简单的做个早餐吃完, 出门遛狗逗猫。
如果天气好,林晚会跟祁南骁打下网球, 偶尔他也会陪她练击剑。祁南骁的击剑还是他为了申请牛津上学特意学的,虽然没有专业运动员那么厉害,但也能给林晚当陪练。
到了下午, 祁南骁就坐在室内处理邮件,林晚会在书房阳台上看书, 布丁就窝在她脚边晒太阳。
灵魂一旦被爱,血肉就会疯狂生长,布丁的金色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它依旧不喜欢被人抱在怀里,却格外喜欢窝在林晚脚边。
这也许就是它重新信任人类的方式。豆包和蛋黄就在不远处跑来跑去咬玩具。
看书是林晚的爱好,她喜欢这样岁月静好安心沉淀的时光。当然这样的时光仅限于祁南骁的到来之前。
如果布丁第一时间蹿回自己的小窝,不用猜就一定是祁南骁来了,他一来就要枕在她腿上,亲亲摸摸,基本上到了这个时候林晚就没有耐性再看下去了。
偶尔,两人也会去看望林国冬,还有祁占山。
兴致来了两人就一起出去逛商场。
“老婆,这个耳环好看。”
林晚那时正在买睡衣,转身就看到祁南骁拿着个丝绒盒子迫不及待给她。
“你昨天不是才给我买耳环吗?”
祁南骁道:“你皮肤白,戴红宝石好看。”
灯光照射下,钻石闪着银光,红宝石像浸了红酒,散发着艳丽柔和的暗红色,林晚对着睡衣店的全身镜就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