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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妆容清透,整体低调奢华,彰显了傅慎之一贯的风格。

但这一身的价格,林素心连搜都不敢搜,从她看到那80万的包包被向莲嫌弃的迅速pass掉开始。

林素心作为一个资深打工人,平时都是能多素就有多素,虽然她不想承认,她打扮起来也就那么回事……

但——这!这!这!她真的有被自己惊艳到咯。

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财气养人?她现在就是。

向莲实在看不下去这在镜子前像个傻子一样傻乐的女的了,出声提醒道:“林,小,姐,你可以准备下楼了,傅总还有十分钟就到医院门口。”

林素心这才拎着包走了。

向莲站在原地叹气,因为傅慎之从没带过亲戚以外的女伴,所以她都不知道二少爷喜欢哪一款,现在她知道了。

喜欢贫民款。

向莲真是越想越悔不当初啊,早知道这样,她就该给自家女儿和二少爷制造机会。

不对,现在还有机会。

明天就把自己正在国外读研的女儿叫回来应聘傅家的小保姆!

……

林素心几乎是扶着墙才平安无事的走到医院门口的,因为她脚底这高跟鞋的鞋跟几乎细长的可以拿来当凶器了。

所以八分钟的路她硬生生走了十八分钟。

一辆黑色的轿车早早就静立在门口,不是她曾经见过那一辆,这辆车要更加奢华、车型也要更长。

轿车黑色的漆面在灯光的照射下像喷了稀碎闪金,璀璨夺目;车窗玻璃如深色的宝石,隐隐透出车内精致的内饰;而车头的标志闪耀着冷冽的光芒,是林素心从没在路上见过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