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垃圾桶里捡过瓶子, 抱着捡到的破书在雨里狂奔, 也曾为了自己的吃的去和别人打架。
他穿着破烂的不合身的衣服, 放下自己的书,趴在在孤儿院的窗户前,在每晚上, 自己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 总喜欢向街上看。
他喜欢看小女孩穿着漂亮的裙子向自己的亲人撒着娇,也喜欢男男女女在街口的吻别。这是他人生最先窥见的一角温情。
真好啊, 他心道。
可惜他是被人遗弃的发霉的草,只配在阴暗角落中向别人投向羡慕目光。
这世界太大,可惜从来不曾有人为他驻足。
世界只让他学会沉默和习惯忙碌,然后让他失去。
曾经女孩喜欢过他的皮囊,扬言说着做朋友, 后来遭拒后, 嫌弃的说着无趣。
嬴璨无趣,是个他本人都承认的事实。
他为生活焦头烂额, 顾得不风花雪月。
他从来都是跑着的, 直到那个三月天, 他印象中的生日那天,他在午后又一次向窗外看。
路旁蝉鸣声不断, 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在身上,像是水波暗晃,摇摇曳曳的模样让你觉得自己仿佛是天地的宠儿,享受他独有的爱。
这个想法一出现,他就忍不住笑起来,没想到自己也有浪漫的一天。
那是他一天最放松的时刻,他慢下来,哪怕五音不全也哼着歌。
然后他隔着窗户,与一个穿着一身黑色长袍的长发男孩对视。
他才不过十三四岁,但眉目锋利,威压很强,让人不敢靠近。
嬴璨却像见到了恍若隔世的亲人一样,有着满心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