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苍白的皮肤,让她即使是身处于明亮的路灯下,也像是久病不愈、即将入土的死尸一般。

这般病态的模样如果换到其他少女身上,或许会苦恼得嫌恶万分,引发一系列纠结又复杂的青春期问题,但是对于温斯蒂来说,却是她最享受的姿态。

就像是她亲爱的母亲,用死人骨灰作化妆时的高光粉一样,温斯蒂也热衷于把自己,装点成刚刚从坟墓底下爬出来的模样。

如果哪一天,她突然拥有了美国甜心般靓丽的金发、红润的面庞、迷人的大眼,温斯蒂才要惊恐到疹子发作,住进精神病院里去呢——哦不,以精神病院的条件来看,实在是太善待那种状态下的自己了,换成儿童乐园可能更合适。

虽然少女没有做出应有的颤抖、又或者是神色慌张匆忙离开的表现,但已经蹲了半天,才等到一个合适目标的小混混们,才不会轻易让小羊羔逃走。

在酒精药物的催化和几个“兄弟”的陪伴之下,他们的胆子不比从前,而是像气球般膨胀起来,下定决心,就要在今天将曾经吹过的牛一一实现。

这种时候,没什么比一个纤弱无力、而又缺乏陪伴的少女,更加吻合他们欺软怕硬的内心期望了。

自作主张将温斯蒂的苍白规划为身娇体弱的表现,几个高矮不一、胳膊上有着几个青白针眼、浑身上下萦绕着酒气的青年围了上来,手上还提着半空的玻璃瓶。

麻花辫少女被阻拦了去路,只好停下脚步,眉头紧皱了起来。

来哥谭上学的这些日子虽然不长,但也让她充分认识到了,这座城市阴暗的内里——她很高兴,可以在这个异乡感受到一点家的气息。

但是,一旦没有眼力见、又嘈杂不堪的苍蝇太多,体验就变得不甚有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