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一选就选中了班上最有可能成为边缘人物、受人孤立的女孩——虽然温斯蒂本人很享受这种孤立——德斯蒙特谨慎又兴致勃勃地搭话:“温斯蒂(wednesday)……是个有趣的名字呢,是因为出生在星期三吗?”

“不是。”黑眼圈深重的温斯蒂回答,“是因为我的姑婆,卡普尼亚,她就是在星期三的那天被当做女巫烧死的——她是我最崇拜的女人。”

“诶?女巫吗?”德斯蒙特惊喜地说,“我家的隔壁也住着一个女巫,她叫贝妮思,会调配很厉害的药水。”就算是新鲜的尸体,也能腐蚀得超级干净。

难得和活着的外人有共同话题,温斯蒂感兴趣地问:“除了我家的亲戚外,我还没见过其他的女巫呢。你家是指在哥谭吗?”

“不是,我家在夜谷……是一个很小很偏远的地方啦,在西海岸那边的沙漠里。”

“沙漠……怪不得,我们家一直都是在新泽西州发展。”

“哦,新泽西……”德斯蒙特在手机上搜了一下地图,“好像离哥谭有些距离。你是独自出来上大学的吗?还是家里人一起过来的?”

“我一个人,还有我家的宠物和一个管家。”温斯蒂一直都是一种淡淡的语调,好似阴凉的青苔,“我妈妈不同意我出来,但是那个家里,实在是太阴暗了——一成不变的阴暗。我已经长大了,想要见识一些新的、不一样的……恐怖。”

她轻柔且缓慢地吐出最后的话语,如同情人的耳语,却带着阴冷的气息,好似浸着寒冰。

哥谭在温斯蒂眼里,是个外出的极佳的选择。这里的夜晚,充斥着她最爱的、惨痛的哀嚎。

少女老成地感叹道:“这就是叛逆期吧。”

德斯蒙特半懂不懂地点头,“听起来好酷。我也想一个人在哥谭居住,不过哥哥说他放心不下我,所以硬要让我带上管家。”青年苦恼地挠挠脸颊,“明明我都成年了,能自己照顾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