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温的房间比他的更靠楼道,到了余温的房间门口,哪怕头上还挂着一个孩子,还是顺手从兜里的钥匙扣上扯下一个指甲刀给她。
“指甲太长了,以后别用剪刀了,容易受伤。”他伸出手来,掌心微微泛红,“以前我给你剪了很多次,你该学会了。”
“我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用指甲刀是五岁,那时候舅妈刚买的,我指甲缝里都是泥,她买的也是残次品,用了两下就坏了。”余温看着指甲刀,“我舅妈饿了我两天,我以后再也不敢碰指甲刀了,心里发憷,总觉得会用坏。”
迟书红了眼眶,“指甲刀而已,又不贵,坏一箱子也不会有人罚你了。”
“是啊,不贵,但我心里有阴影里,觉得它比青花瓷还金贵易碎。”余温裹紧身上的大衣,“我明天跟老板娘借一把剪刀用,没事,只是剪的难看一些而已。”
迟书收回自己的指甲刀,“好。”
说完他转身就往自己的房间走,走廊里放了一堆剧组的东西,迟书走的很慢,刚想跨过一个纸箱子,伸手传来余温的声音。
“迟书,你个混蛋,你说过要给我剪一辈子指甲的,我以后都留着,等到指甲托地了也不剪。”余温从外套里摸索着出钥匙,动作很轻,生怕吵醒了蝶蝶。
迟书的脚明明抬得很高,还是踢到了箱角,疼的撕心裂肺。
…………
因为昨晚三更半夜的觅食,余温八点多都没有醒过来的迹象,蝶蝶反倒起了一个大早。
她知道余温睡觉不容易被吵醒,也不用太小心,洗漱完就准备去楼下吃饭,隔着门缝,依稀能听见楼下老板娘抱怨的声音,好像是哪位三更半夜的将厨房弄得惨不忍睹,更不可饶的是,竟然还浪费了半袋子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