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舒崴脚那几天,下地走路都需要靠他,后来她脚好了,就开始耍赖,不去书房陪他。如果强迫她,那不变成了腥风血雨的强取豪夺,他已经习惯了她的忽视和冷漠,只是心底还残存着一丝卑微贪婪的念头,希望她爱上自己,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明舒窝在陆时屿怀里,他骨骼大有肌肉,软软的小屁股往他腿上一坐,还有不少空余的位置。
她看不懂陆时屿手里的文件,但还是瞪着眼睛看了半天,而后揉了揉眼睛,用眼过度,眼睛太干流眼泪了……
陆时屿握住了她的手,用纸巾给她擦了擦。
慵懒性感的嗓音戏谑道:“邋遢的小宝宝,手上细菌很多。”
明舒鼓了鼓白嫩的腮帮子:“我陪你看文件,你笑我!好啊,我不陪你看了!”
陆时屿懊悔地蹙着眉头,放下手里的文件,刚想要哄她,求她多陪自己一会儿,就看到明舒在他怀里很轻松转了个身,面朝他,背对着文件。
见他愣住了,明舒得意地翘着嘴角,亲了他一口,就靠着他宽厚的胸膛玩手机。
清澈水润的狐狸眼却时不时瞟一眼陆时屿的腹肌,不敢直勾勾去看,怕被抓包,白娇媚的脸蛋都憋红了。
但是她害羞半天,实际上啥都没看到,腹肌鲨鱼肌什么的,都被黑色衬衫挡住了,什么都看不到。
好可惜。
好想摸摸。
但她要是敢摸,陆时屿肯定以为她同意进行‘夫妻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