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怀疑李韵的时候,我还愿意把人往好处想,几条人命,她怎么敢?她怎么会?
事实证明她就敢,她就会。
明知道她作了恶又怎么样,找不到证据。就算找到了证据,别人也忌惮着不敢告发她。
傲慢。
秦嘉守说得对,她就是傲慢到极致。
我一定要弄死她。
走不了明路,大不了我走暗道。作为她的贴身保镖,我难道还愁找不到动手的机会吗?
我恨恨地抹了把脸,走进卫生间洗漱。强逼着自己早点睡觉,养足精神才能想到对付李韵的法子。
我解开制服上的纽扣,第一粒,第二粒……
! !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东西,一激动,把制服上第二粒扣子——距离心脏最近的纽扣,生生拽了下来。
——我的百宝箱里,还静静地躺着一粒骨灰纽扣。
我抖着手翻出了我的百宝箱,在一堆旧物里找到了那个装着纽扣的信封。 a城潮湿,信封上的字迹依然清晰,挺括的牛皮纸却已经疲软。
我把装着骨灰的纽扣拿了出来,一刻也不能等,就把它打包起来,准备连夜寄走。我以前在快递站打过工,知道发往省外的快递都是夜里在中转中心分拣打包,再按路向整车发走。如果我动作快一点,直接去a城的物流分拣中心,还赶得上今天去帝都的货车。
一层又一层地包好了,我又想到这是老伍留下来的最后一点纪念,哭着把快递包裹拆了,打开纽扣的金属表面,小心翼翼地扫了一半骨灰出来。再把我的一个眼霜罐子都清空了,洗干擦干,把骨灰装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