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这合理吗?
能进警察系统得到重用的,谁不是经历了十几二十年的苦读,又经历了至少几年的专业实践,一个编外的侦探能有多天才以一敌百?
金手指开太大只会引来观众读者吐槽。
尤其当作者的笔力所限,一边将侦探设定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边将之实际描写得还不如普通人、只是个撞大运的智障时。
而如果把侦探小说的主角定为警察……
这还能叫“侦探”小说吗?
当然,写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而会偏向于展现收集线索的枯燥琐碎又分秒必争、严格按规范流程获取证据、不能轻易剑走偏锋让好不容易拿到的证据失去效力……
最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破了这个案子的警方则继续为下一个案子进行自己分内的工作。
很多人觉得这不够酷。
所以现代写侦探小说还是偏向于将背景设定在破案手段不够健全的、需要奇迹似的个人英雄登场的环境中。
要么是偏僻的、与外界有严重隔离的地方,这容易发展成伦理剧。
要么则需要将案件的发生时间往前放,基本需要放到侦探小说兴盛的那个时代。
但现代人写那个时代,又怎么可能比得上当时的人自己写的来得生动细腻呢?
所以侦探小说的逐渐没落可以说是时代的必然。
正如曾经的骑士小说没落那么必然。
当然,对侦探小说,或者说,对所有小说都没多少兴趣的钟鹫并不知道这些。
也没兴趣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