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类作品能不能成为情绪场与坑不坑没关系。”
“只要其中有一段,作者书写时投入了足够的情绪起伏,且能刺激读者也产生情绪起伏,便足够。”
“比如司佑的那些长篇爽文,很多都符合生成情绪场的条件。”
“不过因为司佑与我签有员工合同,所以如果你们想使用他制造的情绪场,一般只能通过阅读他的文字,而很难魂体进入他文字生成的世界。”
“除非他的某一个情绪场包含的情绪浓烈程度远超标准线。”
小绒毛:“那么,当司佑与你解约之后,他那些还未消失的文字作品,能以普通标准成为负司员工魂体可进入的情绪场吗?”
负司:“我是你的答疑机器吗?自己想。”
小绒毛:“或者我也可以等司佑解约后看看实际情况。”
负司:
“看什么实际?”
“你觉得我会把你们扔进你们看过完整剧情的世界中吗?”
“即使司佑的作品真成了常规意义的情绪场,购买过司佑作品的员工也不可能进入那些情绪场。”
小绒毛:
“司佑解约后才进入你公司的新手,在来得及看司佑作品之前就有可能进入呀。”
“他们进入后出来在员工论坛上描述一下他们的经历,看过司佑作品的老员工就会知道那情绪场对应的是哪篇故事了嘛。”
负司:“那你就催促司佑尽快解约吧。”
小绒毛:
你当我傻吗?
先不说司佑达没达到从一线正常毕业的条件,如果没达到,那催他解约就等于催他去死,特别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