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认为黯淡又惹人厌的自己,连现在也自卑看不起的自己,在她的眼睛里也有着能被人喜欢的优点。
平生第一次,梁圳白痛恨于自己的迟钝,没有早点察觉一直环绕在自己身边的善意,竟然把一切都归结为自己运气不错。
他这种卑贱到尘埃里的人又怎么会忽然时来运转?
他好运本质根源,其实都来自于她而已。
“对啊,”知雾看着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湿润了眼睛,她尽量从容地淡淡笑着,手指抚上他的唇,“梁圳白,当初在酒吧,可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认识。”
知雾一直觉得自己的暗恋并不苦涩,她像是一名标新立异的画家,无意中发现了自己唯一的缪斯。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大家都在从众传着梁圳白家境不好、负债累累,和人打架斗殴的传言时,她却像是灵魂共振般,一眼看见了他的内里本质。
他明明是一个拼搏敢于向上冲击的人,即使周围的环境差强人意,也能心无旁骛地专注干着自己的事。
是一个心地很好很善良的人,当初动手打架斗殴,也只不过是为了保护一个差点被侵犯的孩子,哪怕自己最后意识不清,也坚持让路过的她报了警。
是一个哪怕自己穷到身无分文,也会将辛苦收来的矿泉水瓶默默放在拾荒老人身边离开的人。
知雾见过他最狼狈的样子、滚进尘泥的样子;也见过他意气风发的样子、高皎如月的样子。
即使是这样也情难自禁的话,那怎么称不上一句喜欢。
她一直以为将这份爱说出口是一件很轻松的事,然而时光将它变得沉甸甸的,发酵得酸涩万分,一时竟有些难以开口。
知雾深吸了一口气,眼中含着点泪光。
“梁圳白,我喜欢你很久。”
“在你第一次见我之前,我早已经见过你千百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