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哥听闻他的事情后,啧啧赞叹,“居然毅然决然抛弃了富二代生活,自己赚钱,太有志气了。”

他很喜欢唐拦青的性格,正是因为喜欢,他忍不住当知心大哥,用混迹在社会多年的丰富经验劝告,“但为了斗气,远离豪门生活太不值当了。钱归钱,事归事,你至少要把自己的财产握在手里。”

“那些东西,”唐拦青拿出一个苹果给他,“无所谓。”

他可以靠自己赚。

于哥颠了颠苹果,笑了,重复着之前的称赞:“有志气。”

是真有志气呀。要是他,为了维护住自己的富家少爷生活,早就屁颠屁颠给他们端茶倒水。

哪像他这样,觉得不好,不喜欢,就潇洒离开了。

代明雨接到小弟的报信,知道唐拦青离开童家后去了家会所工作。

他轻哼一声,正准备去找茬,却被昭乐拽住,说正事要紧。

所谓正事就是给他们刚回京市的发小白曲接风洗尘。

受底蕴深厚的书香世家熏陶,白曲一举一动都有着浑然天成的优雅,稍少的头发,后脑勺绑着低马尾,配上秀逸出挑的五官,像极了校园故事里,不少人暗恋的温柔忧郁男神。

与别人站在一起,出尘的气质,能将所有人当做陪衬。

也就和他家世差不多的几个发小,不至于被他压制一头。

“我本来不想去海市参加拍卖会,但奈何主办方苦苦哀求我一定要亲自到场,说如果我不能到来,那他们的拍卖会就将黯然失色,毫无意义。”

顶楼的餐厅,白曲切着七分熟的牛排,向好友倾诉,“你们知道的,我一向不懂怎么拒绝别人,只好在他们一二再再而三邀请去看看。上次给你们看得那幅,不过是烦心时随便画的,又卖出了三千万。”

话里话外都表示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