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人是个惯犯,在此之前,他已经犯过十几起案件了,曾因强奸罪入狱两年,出狱后又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三年。

十几起前科,十几次调查,经常进出监狱,赵斗淳早已熟知审讯套路,他根本就不害怕审讯和调查。

反而总会钻各种法律漏洞为自己减轻刑罚,他犯下的十几起案件中,从没有一次悔过。

这次也不例外。

审讯室里,赵斗淳一脸无辜,看起来甚至还有点憨厚。

“那么可怕的事情怎么会是我做的呢?我发誓,我什么都没做,不然就让我不得好死。”

其实警察在抓他之前就已经掌握了证据。

虽然现场被清理过,几乎全是素媛的血,但警察们一寸一寸地筛过去,还是找到了他的指纹。

以及,在他的家里找到了粘有血迹的衣裳,经过鉴定,正是素媛的血。

在如山铁证面前,见无法反驳,赵斗淳开始推脱说自己喝醉了,是在醉酒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才犯了错。

“真的是我做的吗?如果是我做的,那我确实该死,但是我真的不记得我做过,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因为我那时喝醉了,神志不清。”

他很熟练地用醉酒的借口为自己开脱。

听起来很好笑,但,有用吗?

还真特么的有用!

因为h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若是罪犯在醉酒且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犯罪,由于行为不受控制,就和有精神疾病的罪犯一样,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简而言之,醉酒=精神病。

若是真的能查证他在犯罪时处于醉酒状态,还真的可能会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