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传安取完早餐,在拥挤的餐厅大厅里走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角落里不起眼的位置,刚想坐下,就在身边看到了一道绚烂的红色。

“大叔大叔!这里这里!”

对于救下他又被司长亲自委以安抚师一职的拾荒者江传安,秦筝态度很复杂,但既然已经成了同伴,那拾荒者的身份也不能影响少年人在看到江传安的时候,笑的像绽放的向日葵。

“哎呀,这不是秦筝小哥吗?远远地在食堂门口就看到了。”

江传安相当自然地放下了餐盘,又给自己灌了一口咖啡。

秦筝眼睛闪了闪,眼中满是期待:“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太强了?所以大叔远远地都能注意到我?”

江传安逗小狗的欲望蓬勃生长:“因为你今天在视觉和听觉上都太吵了。”

秦筝的少年心碎了一地:“……啊?”

常服状态下的秦筝穿的很随意,虽然现在还没到穿短袖的季节,但是对于体温普遍高于其他猎人的火系猎人来说,也已经足够炎热。

一件饱和度极高的红色体恤衫像是动漫中江平撕裂屏幕的刀光一样扎眼,上面黄黄绿绿的潮牌图案看的睡眠不足的江传安眼晕。

秦筝作为三主角之一,颜值确实很高,但是衣品极差,日常总是惊喜欢穿高饱和度的衣服,硬是靠脸救了回来自己的形象,被称为最吵眼睛的主角。

甚至有的秦筝推对此写过地狱笑话:【秦修狗的姐姐莫不是因为弟弟衣品太差才气晕过去,一个月才醒一次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