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是好剑,薄而锐利,打磨得极细腻,剑面上能映出人影,荀柔挥手一甩,沾上的血就大半洒落下来,剩下的则被他全擦在赵氏家奴的衣服上。

这把匕首,是出门之前荀衢送他的,让他路上防身。

这一路都只用它剖鱼和切饼,他原本以为,最后不会用到它在正途上。

最后一次认真凝视那张并不出众的脸,荀柔站起来,环视了一圈周围看热闹的人群,扬声道:“我刺伤此人在先,此人重伤过后,无法反抗,才被我兄斩杀,若是有罪,我应该当首责。

“姓名荀柔,如今还未取字,请大家记住为我作证。”

童音高且清亮,很有穿透力,竟盖过人群的熙攘。

堂兄教了他一课。

“勿惧”

荀衍以最直接的手段,打破了他原本息事宁人的心态,直到那之后,荀柔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惧”了。

胆小怕事,竟连一个豪族家奴都怕,明明是对方罪过,他却因为怕被报复,畏首畏尾,失去勇气。

如果连这样的人都畏惧,他将来还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胡说八道,”荀衍已插剑回鞘,神色一片轻松,走到他身旁,顺手在他头上一拍,语气却带一点愉快,“你年不及八岁,说什么论罪。”

荀柔看他下颌上的血点还在,就很扎眼。

找了两边袖子,确认自己没有带手帕,他只好拎起袖子,踮脚伸直手臂要给他哥擦脸,“反正此事要论案,就不能撇下我。”

闹市杀人,当弃市。但若对方行凶在先,防卫反杀,则不应入罪。

如何判决,却要看官府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