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家和当地的阴氏家族有着亲戚关系,有一次,刘秀去姐夫家玩的时候,就遇见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是春秋名相管仲的后代。
小女孩家势雄厚,出入都有车马和奴仆,且为人善良、性格温柔,还长得非常漂亮,就连李白都赞美她“丽华秀玉色,汉女娇朱颜。”
于是一向沉稳的刘秀发出了一声感叹:“娶妻当娶阴丽华”。至此,阴丽华成为了他的“梦中情人”。
时间就这么到了公元十四年,当时的天下已经不再是大汉的天下了,而是王莽建立的新朝。
刘秀就觉得世界这么大,我得去看看,于是他来到了长安城,前往太学里读书。
由此可见刘秀也并非完全就不思进取,应该说他是每一个阶段认真做每一件事。
当他下定了决心想去长安城念书的时候,即便没有钱坐马车,他还是要去,最后刘秀和同学合伙买了一头驴车。
刘秀的脑子是真的活,他买了这辆驴车之后,还把这辆车租出去,收取一定的费用。】
刘秀无奈地笑了笑,“这不是囊中羞涩嘛,钱难挣啊……”
【关于刘秀在太学里,成绩怎么样呢,史书上只写了“略通大意”这几个字,但他真的只是略通嘛?个人感觉就像诸葛亮经常说自己“略懂”一样,大概是扮猪吃虎吧!
不过也甭管他到底懂不懂了,刘秀这一回上太学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学知识,而是开阔他的视野,增长了经历和见闻,了解当时的天下大势,以及百姓到底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