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听了之后忍不住提醒:有没有可能,朱元璋的手下,官不好做,但是小百姓更不好做?

“除了这些被兼并的土地之外,明朝还有一个不同于元朝的地方,在于他保护先占。”

“朱元璋规定,如果有人开垦了因为战乱弃置的土地,那么就算原主拿着地契要求返还,官府也不支持,主打一个你元朝的地契,关我明朝什么事?”

“而且朱元璋还说了,对于遗失物,交给官府招人认领,有人认领的,一半归失主,一半归捡到的人,如果一个月内没有人认领,就全部给捡到遗失物的人。”

“但是这也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捡到的是私人的遗失物,不能是官府的遗失物。”

“在这种前提之下,操作空间那就很大了。”

“你怎么保证这是私人的呢?特别是一些值钱的玩意儿?”

【官员贪污六十两以上要杀头?】

【那要是藩王去认领,明明是私人的,非说是官家的呢?官员要不要给他一半?】

看到这条弹幕,朱元璋都无言以对,藩王的财产,要怎么区分私人和官家?官员要怎么判决?

朱元璋当即决定出个目录清单,清单外的都不算官物!

“在对于市场的管理方面,明朝也基本参照了唐朝的做法,除了统一市场的度量衡,也就是防止缺斤少两之外,就是管理中介,设置牙行,牙人都需要有官府的印信,杜绝私牙的存在。”

“说到这里,古代的私牙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吗?”

【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