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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孝顺亲爹,天经地义,你谷管家,你敢让我孝顺你吗?你谷家的祖宗敢要我这个孝子贤孙吗?”

谷陶一噎,面色清白交加,小胡子被他扯下两根都顾不得,凑近秋东,目光灼灼:

“你都知道了什么?”

秋东像赶苍蝇似的赶人:

“去去,如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谷陶面上惊疑不定,将一肚子准备好挖苦秋东的话收回去,一咬牙,从怀中掏出一张早就写好的分家文书。

秋东打眼一瞧,好家伙,这可真是谷陶能干出来的事。

上头明确写了秋东身为长子,远离父母膝下,无法尽孝,尽为人子的责任,故将秋东分家别居。

至于分给秋东的“家当”嘛,一只大铁锅,两个瘸了腿儿的凳子,夏秋冬带补丁的衣裳各一套。

完了。

剩下的是秋东身为人子的责任,每年按照州城平均水准,给父母各五两孝敬银子,四季衣裳各一身。

关键是这份分家文书上面,竟然还有乌府大管家的签名作保,证明分家的合理性。

秋东:“……”

合着谷陶这么久没闹幺,就是在琢磨这件事呢!估摸着郑氏至今还被瞒在鼓里,要不然不能这般顺利。

行吧,这种东西,他想认对方是亲爹的时候,自然有效,他不认对方是亲爹的时候,就是废纸一张,就连写下这张分家文书并作保的大管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不过跟谷陶这种人,说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