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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烤羊腿,昨日我寻不到母雁,却射死一头羊,就让仆役今晚烤上。”拓跋楚华一点也不与他们见外,羊腿肉滋滋冒油,当着元祯的面,她亲自动手,又快又好地将肉撕成小块。

元祯闻了食指大动,催着苟柔去取蜂蜜,用毛笔涂在羊肉上,烤肉愈发鲜美。

拓跋楚华尝了也说好,当即要羊肉下河东酒,又让人送了另一只烤羊腿来。

元祯见她身为坤泽,却挽袖赤膊,不忌与乾元对坐饮酒吃肉,不禁大为惊异。她暗暗寻思,难道是鲜卑民风开放的缘故?

“天黑了,郡王还未回来?”

拓跋楚华酒过三巡,已有醉意,她红着脸笑了一声:“他嘛,箭术不精,又肖想美人,不找到子时是不会回来的。”

元祯吩咐苟柔仔细将羊腿上的油脂刮掉,又要肉撕成拇指大小,才好入口。拓跋楚华看不惯她磨磨唧唧,一脚踩着凳子干脆抓了块肉塞到元祯嘴里。

“郑娘子腿动不了,难道手也残了?吃肉喝酒的事也用得着别人代劳。”

去寺院的路上,元祯知晓了拓跋兄妹的身份,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她也自报了家门,不过没有说出真实姓名,还是用母族郑氏的名号。

拓跋楚华没有怀疑,称她为郑娘子,因为母雁的事,逐渐与元祯热络起来。

嘴里的肉仿佛从牙根塞到嗓子眼,元祯差点噎过去,喝了三大杯浓茶,下巴和牙一起用力,才把肉送进胃里。

未剔干净的油脂在齿间爆炸,一路顺着舌根腻到肠子。恶心的滋味顶上脑袋,元祯头有点冲,扶着苟柔的手缓了好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