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沈家的女子情况相似,沈家的旁系子孙自出生起就要服务于主家。依照族规,他们所有的一切皆属于家族,他们的财产、他们的思想、他们深思熟虑下做的决定,都能在族中长老的一念之间朝夕令改。
生活在这样一个迂腐又尊卑森严的家族,不是既得利益者的他们,又怎会真心拥护这样一个家族呢?
微风轻拂,丝丝凉凉的风从发间穿过,沈筝紧紧握着夏榆的手,两人漫无目的地在沈家院里走着。
不远不近跟在身后的秦缨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上前打扰她们。索性不是什么大事,沈总明早处理也是一样的。
而后,秦缨皱着眉头远远地望着那边的死动静,脑中不断呐喊着:“死脑子,开窍啊,快开窍啊。开窍一个也行。”
沈筝要是把她拧开沈家天灵盖一半的聪慧用在此处,她这个助理兼好友也不用如此操心。瞧这毫无进展的项目,她真是生怕沈筝孤独终老了。
自秦缨在大学遇到沈筝,她就是一个人。她人生的前八年,皆被兄长们遮挡住了光辉,缩在角落阴暗地瞧着他们父子的相处。后十年,野草般肆意生长,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反抗,于是她把能犯的族规都犯了,被揍得满身是血关进小黑屋里,倔强地用石子在墙壁上刻下一个个正字。
自十八岁成年至今,已然过去了十二个年头。三十岁的沈筝,稳如泰山,位高权重,举手投足便可轻易推翻幼时压在她身上的几座大山,成为了她幼时最向往羡慕的样子。
她的愤怒,她的不甘,她的野心,她的欲望,她三十年的一切,都花在了沈家上。
她由衷地希望,她能找到一个能和她度过一生的人,不拘于女男,只要她喜欢,她开心。
唉,秦缨想着想着便重重地叹了口气,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若是真成了,可得给她加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