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我给你说过,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特别漂亮。我现在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你现在也一样漂亮,而且比起以前更漂亮,但这些都不是我给你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眼睛酸涩得不行,这是要哭的前兆。
我赶忙偏开自己的视线,尽量不去看她,“在你喜欢的的春天结婚吧,我一定去。”
“好。”她对我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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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餐厅出来的时间才13:27,还有得多,正好附近不远处有个地下商场,便提议过去逛逛。
下电梯的时候,一前一后,祝宁在我的前面,她突然回头看我,冲我一笑。我心下顿时了然,想起一件事。
当时也是去地下商场,下行电梯口窄得很,两个人并排站着挤,先前逛街的时候,祝宁一直挽着我的手,到了电梯口只得放开,坐完扶梯,她又来拉我。
那会儿是夏天,天气很热,不一会儿手就捂出汗来,我就给她说,“不用什么时候都拉着的。”
祝宁还是那样神气活现,“人那么多,万一你丢了怎么办?”
时至今日我和她同时回想起来,一时间感慨万千。
而现今,坐完扶梯,她和我并排,却再也不是能挽着彼此的手的那个人了,她问我,“我记得你给我说过,你二十八要结婚的。”
我故作疑惑,“有吗?”
她偏头看我,挑眉,意味明显——有。
是,我对祝宁说过这样的话,为什么呢?因为我的初恋。那时她就是这样告诉我的,她要二十八岁之前结婚,我那时是真的喜欢她,自然认为自己也该如此。
因为我初恋的原因,祝宁同我相处之间很快察觉,她明白我心并不属她,因此斩得干净。所以至今我仍觉得亏欠于她,这是我对她不公。
但她也学得很快,怎么样从一段路走到另一段路,她比我强得太多。关于这一点,我远远不及她。
我笑着,“谈一辈子恋爱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