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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卡驶上回去的沥青路。

黎恺臻一边吃着楚欲买的零食,一边伸着懒腰,说着,“我们做草莓果酱好不好?”

“是你,不是我!”楚欲强调,“我可不会那些东西,而且那草莓是你自己摘的,你自己解决。”

“什么嘛?”黎恺臻挑眉,“草莓是你买的啊,而且,是你自己说的,你和我是共犯。”

她说到共犯这两个字的时候,雨后初晴的太阳正好从云层中跳脱出来,仿佛就像是自动拉响了什么背景音一般,以至于黎恺臻竟然心潮涌起,如同昨晚那场突然的春雨,冒出了那么一点来得猛烈又毫无征兆的冲动和期待。

共犯。

这听上去确实不是什么好词语,这意味这某种犯罪,但也意味这种某种同行。

如果是她换上楚欲的幽默细胞,通俗来说,大概就等同于绑在同一条绳上的蚂蚱那般。

楚欲淡声,“不好意思,共犯的证据已经被我消灭了。”

算了,黎恺臻选择放弃,她完全没有楚欲一点的幽默细胞。

她撇嘴,也强调,“那我做了你不要吃!”

楚欲没说话,哼笑了一声。

她打着雨刷,扫干净车窗的积尘,金黄的微光从车前落下,一路照在前行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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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