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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现在,夜绯烟只是在俞弯弯的脖子上种了个小草莓,俞弯弯迷迷糊糊了一会儿又开始抗拒。

“弯弯,怎么了?”夜绯烟见俞弯弯别过脸,似乎有些隐忍。

俞弯弯咬了咬嘴唇,她察觉到夜绯烟不太高兴,可她自己也很委屈。“你……咬过别人的脖子。”

“什么?”夜绯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在吸血。

可是自从俞弯弯住在自己这里,夜绯烟就再也没有直接咬别的血仆的脖子。“弯弯,那是个误会。”

“那不是误会,是……是我亲眼看见的。”其实俞弯弯也知道,那也许是吸血鬼的生活方式,她不该多管的。可是她就是介意,自己不过是一日三餐抱着胡萝卜,可夜绯烟居然要一日三餐都要抱着别人。

“弯弯,自从有了你,我就再也没和别的血仆近距离接触了,那些血都是她们放出来的,”夜绯烟心中暗喜,原来小兔子是吃醋了。

俞弯弯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那些血仆会那么迫切地希望夜绯烟咬她们的脖子。“她们好像很喜欢你?”

喜欢吗?夜绯烟可不觉得。那不过是利益关系,才不是喜欢。

“如果血仆能够得到主人的青睐,也许会得到更长久的生命。所以她们会迫切地想要讨好吸血鬼,那并不是出于喜欢。而作为吸血鬼,我也不会喜欢血仆的。”

“把血液献给吸血鬼就能得到长久的生命?”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被人咬脖子想想就疼。狼族捕猎的时候,就喜欢咬断别人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