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拖鞋,孟语桐和付译文还喜欢搜刮酒店的茶包、咖啡,主打一个满载而归。
两人的思想极其相似——既然花了钱,就是我的东西。
金欢喜:……真是接地气的有钱人。
蓝燕仪换好了鞋,鬼鬼祟祟地凑过来:“我就说吧,有钱人都抠门!你可小心点,指不定付子衿多抠门呢。”
金欢喜白了她一眼,迫不及待地看向付子衿:“馄饨呢?”
一想到要来付家,金欢喜整宿没睡,天一亮,深怕自己堵车迟到,饭也没吃就出门了,到了和悦,觅食了一圈,边上还全是住宅区。又被后到的蓝燕仪抓住,告知了噩耗——和悦只有里面有超市。一番折腾下来,她已经快要饿死了。
“餐桌上。”
于是三人来到餐桌旁,金欢喜自觉地坐下,自觉地拿起勺子,自觉地喝了口汤。
等她发出满足的喟叹,蓝燕仪晃了晃她的身子:“你是一点儿都不客气,像个常客。”
金欢喜一转头,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燕仪啊,你是不知道,子衿她烧得有多好吃!”
蓝燕仪吓得后退几步,和付子衿对视一眼,各自拿了勺子尝了一口。
普通。实在是普通。这孩子真的是饿傻了。
傻孩子还在吃第二碗馄饨,边吃边竖大拇指,信誓旦旦:“我发誓,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坐在旁边的付子衿捂着脸,实在接受不了这真诚的夸赞,只能转身去卧室把猫抱了出来。
“喵~”小三花看见虎视眈眈的三只两脚兽,害怕地蹬了蹬腿。
“哎呀,这是从哪里来的可爱的小猫咪啊。”金欢喜放下勺子,冲刺到小猫身边,捏了捏它软软的猫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