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风行看着那幅画若有所思:“敢要价一个亿,胆子够大,是哪个人?”

“老板,是这个人。”跟班的人赶紧打开平板,调出seven的个人信息。

邹风行眯着眼睛看屏幕,在贫民窟长大的穷人家小孩,靠着不错的皮相和一点点绘画的本事,成了小有名气的新锐艺术家,从成长环境和人设看,倒是挺符合他需要的。

不过,邹风行又拿起手边的画,是故意画成这样,难道是文艺青年的反骨。

“老板,画成这样,肯定不行,这感觉也就是小学生水平。”

“万一人家是故意的呢,长得真的不错,跟天使似的,坐在那就打眼,别说是画家,就说是明星都有人信。”

邹风行信不过这帮人,叫来自己最信任的richard。

richard身上的侍应生服装还没来得及换下,推推眼镜凑到邹风行旁边,伏低身子说到:“这个叫seven的我有印象,开席前,她来问过我能不能把酒换成柏图斯酒庄或者玛歌酒庄的。”

“哦?”邹风行意外地挑挑眉,“一个出身贫民窟的年轻人,居然知道这么多酒庄的名字,这似乎不太对。”

richard想了想补充到:“她的外套是十七万的白底louis大logo皮草,但是配饰是打折的过季款,鞋子也磨损的有点厉害,内搭我没看仔细,应该是开架品牌。”

“那不就是打肿脸充胖子吗,看来是喜欢奢侈品,又买不起,只好买打折过季款充数。”

邹风行若有所思,翻看了seven留下的作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叫seven的故意画成这样,难道是想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出身贫民窟,却喜爱奢侈品,想过奢靡的生活,那不是正好自己需要吗?而且平时的照片倒是带点我见犹怜的劲儿,邹风行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带着泪痣的脸。